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2025年各县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的委托,对2025年各县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各县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SYF
2.3招标范围:提供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城区、郧阳区、丹江、房县、竹山、竹溪、郧西等7个营销部41台车辆驾驶劳务、51处食堂炊事劳务外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2.4计划金额:656万元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包。
2.6服务期:
2.6.1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城区、郧阳区、丹江、房县、竹山、竹溪等6个营销部车辆驾驶和食堂炊事劳务外包服务,服务期均为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6.2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郧西营销部车辆驾驶劳务外包服务服务期为9个月,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食堂炊事劳务外包服务服务期为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7服务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城区及所辖县市区,具体地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查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日之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00时0分至2024年11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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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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