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粉煤灰招标
(招标编号:YCFW(2024)-22)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四师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粉煤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全年稳定销售并运输粉煤灰总量达6万吨,确保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还需承担电厂产出的炉渣(2万吨)和脱硫石膏(3万吨)的销售工作,制定合理策略,促进副产品综合利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粉煤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粉煤灰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相关行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金投入,并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11月至2023年12月),新成立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投标人应具备粉煤灰销售、运输、储存及深加工的相关经验和能力,储存罐须有环评批复手续,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规模粉煤灰销售或运输项目,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4)其他要求:未被列入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到2024年11月18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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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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