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村一号煤矿101工作面联排式超前支架招标
(招标编号:2024-HXCT-36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芦村一号煤矿101工作面联排式超前支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执法三处关于近期煤矿安全重点工作 提示文件要求,采煤工作面在回采前两巷超前段必须使用超前液压支架。现需在101综采工 作面购置联排式超前液压支架,代替现有的液压单体支护。招标范围:芦村一号煤矿101工 作面联排式超前支架采购项目及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供货、验收、质保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芦村一号煤矿101工作面联排式超前支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芦村一号煤矿101工作面联排式超前支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 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3.2投标人提供有效 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证明材料);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4投标人 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3.5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 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代 理证书或生产商对本次投标出具的产品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6投标人不得 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列入信用 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投标;3.8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9本 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3、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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