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及中药饮片供应服务采购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药配方颗粒及中药饮片供应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4万元,招标人为灵川县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002)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国内注册【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
(002中药饮片供应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国内注册【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如为药品生产企业则应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为药品经营企业则应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分标¥3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09时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1、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介绍:
A分标标的名称: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数量及单位:1项;服务供应商:3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不合格者不再续签)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B分标标的名称:中药饮片供应服务;数量及单位:1项;服务供应商:3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不合格者不再续签)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A分标(中药配方颗粒)年计划量约为96万元 ;B分标(中药饮片)年计划量约为188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相应分标的投标人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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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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