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混塔拆除及新混塔风机吊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郎溪混塔拆除及新混塔风机吊装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2000万元,招标人为景泰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郎溪项目9台混凝塔拆除及9台新整机吊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郎溪项目混塔拆除及整机吊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郎溪项目混塔拆除及整机吊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要求:吊装资质;具备混塔拆除施工经验单位优先;需要投标单位提供混塔拆除施工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如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3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
七、其他
本次招标内容为郎溪项目9台混塔拆除及9台整机吊装工程,投标人按照当时发包人要求的标准完成混塔拆除及新机吊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需拆除的9台混塔机型信息:轮毂中心高度:170m混塔段高度: 149.5m。项目地形情况:平原。各机位情况详见5-1《郎溪项目混塔拆除及整机吊装工程招标说明文件》。
2)需吊装的9台新混塔机型信息:详见5-1《郎溪项目混塔拆除及整机吊装工程招标说明文件》。
3)注意主机及钢段的吊索具由远景提供。混塔拆除使用的吊索工具由安装单位自行准备。供应商自行准备的工具需要具备: 1、吊具的合格证明;2、吊具检查表;3、有无吊索具工具的检查记录
4)本项目施工前承包人应编制混塔拆除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有发包人评审后方可进行施工。
5)投标人需满足至少3个吊面同时施工。
6)所拆除叶片、机舱、轮毂、钢塔及钢混连接段、塔内电气设备及电缆均为保护性拆除,不得损坏。拆除下来所有物料需按业主项目部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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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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