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美达轻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增办公区项目新增办公区装饰装修及改造工程300219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公用绿投六合马鞍街道平山社区5.99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发改备[2024]4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公用绿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4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4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平山社区长北组
2.1.2工程规模:项目拟在六合区马鞍街道平山社区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流侧7.2MWp,交流侧5.99MW),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2.1.3合同估算价:235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5月13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建设内容:项目拟在六合区马鞍街道平山社区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流侧7.2MWp,交流侧5.99MW),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1)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含主体及各专业专项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竣工图纸等,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其他与本项且相关的设计服务内容全方位、全过程设计总承包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②后续服务包括:包含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等)。(2)施工(含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施工现场状况、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建设范围内所有专业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且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原建筑物保护、拆除及恢复工程、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及垃圾外运、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排管、管井等)、原配电房改造、新建预制舱、钢结构工程、防腐防水工程、电缆及电线、电力保护管工程、电管及钢支架、各类电箱、防火处理、防雷接地、驱鸟装置、采取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原建筑及设备保护、脚手架及施工机械等)、光伏组建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进线柜、无功补偿柜、母线设备柜、计量柜、并网柜、新增间隔、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等)、消防设施、自动化控制及保护设备(线路保护柜、防孤岛保护柜、频率电压紧急控制柜、不停电电源系统、通信系统设备、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工程保险费、项目验收费、清洁机器人、供电并网接入、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等。具体详见可研报告、招标文件等要求。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发输变电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注册电气工程师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3.5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3.5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3.5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中的业绩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3.5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3.5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3.5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中的业绩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不超过两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牌警示单位投标(红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
设计文件:20.0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现状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与招标文件要求,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电气一次与二次、结构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对现状构筑物进行分析,不得影响其安全。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0.5);良(0.45);中(0.40);差(0.35);无(0)
绿色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是否符合绿色低碳要求。优(0.5);良(0.45);中(0.40);差(0.35);无(0)
设计深度1:光伏电站一次、二次设计满足本地区供电部门具体要求,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力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7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2)电气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者供配电)证书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3)结构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4)造价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5)安全人员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注:人员的认定以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为准,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3.5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中的业绩可兼得。)注: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获取招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17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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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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