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招标
(招标编号:0124-ZB1336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已经通过中铝股份决策,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中铝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
2.2项目类型:设备
2.3项目概况: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可安装32.02412MW(详见下表)。光伏发电利用厂区已有的供电系统发电自用。
2.4项目地点及规模:
地块
名称
组件数量
容量(kWp)
交流容量(kW)
容配比
200kA
200kA场地
19444
11277.52
9600
1.174
苗圃
2496
1447.68
1200
1.206
500kA
500kA场地CHANGCHANGDI
A场地
22542
13074.36
11100
1.177
焙烧及炭块库
5956
3454.48
3000
1.151
氧化铝及氟化盐仓库
1500
870
900
1.154
原料仓库
3276
1900.08
1500
注:投标人应对单晶硅光伏组件的技术参数、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等项目进行充分优化、细化、完善,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2.5招标范围: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利用厂区空地、屋顶等开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N型双玻双面单晶硅580Wp及以上光伏组件共计约32.02412MWp。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单晶双玻双面光伏组件,约55214块,最终规格和数量根据设计方案确定。
第一批次19444块;
第二批次25038块;
第三批次10732块。
2.6交货期: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签订供货合同。
(2)在合同签订15天内完成第一批次单晶硅光伏组件的供货,第二、三批次在接到甲方通知30天内完成。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4)交货地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2.7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原水电部标准(SD)以及相关的IEC、NEC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独立企业法人(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或CQC或TUV或同等认证。
财务要求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国内外晶体硅组件合同累积供货量不低于5GWp,其中有3个及以上超过10MWp的同规格组件供货合同,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供货范围页扫描件(投标人需按年份分别提供业绩清单、年累计量汇总及对应的有效证明文件,列表中提供的合同名称、编号、序号应与业绩扫描件保持一致)。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至2024年11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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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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