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子基金管理机构入围项目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子基金管理机构入围项目框架协议,招标人为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战新产业发展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入围项目框架协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子基金管理机构入围项目框架协议。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7年,其中5年为投资期,2年为退出期
3、项目概况:为支持早中期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加快高新区相关产业生态链建设,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拟新组建若干子基金(简称“子基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同时满足的要求
序号
项目
可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子基金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登记备案,且累计管理的基金实缴总规模不得低于5亿元。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完税证明复印件等。
2.基协备案法律意见书、备案页面截图。
3.管理机构实缴资本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4.累计管理基金实缴总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证明材料。
2
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主体对子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
1.管理机构及关联主体出具自有资金出资证明文件、出资承诺书。
3
有至少3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
1.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核心团队成员名单、简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证明及所获主要荣誉。
2.管理机构有关诉讼、担保、其他或有风险事项说明及文件。
3.最近三年内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行政主管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的声明或承诺。
4
子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等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投后管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提供管理机构项目立项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投后管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材料。
子基金管理机构至少满足下列特定条件之一
序号
项目
可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已管理10只以上基金的知名品牌机构。
1.已管理基金列表、协会备案截图。
2
已管理2只(含)以上“十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产业方向专业领域基金且已有至少2个IPO项目的专业管理机构。
1.已管理基金投资领域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主投领域约定)。
2.基金已投项目成功IPO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案例
的投资主体、投资时间、投资决策文件、招股说明书等情况介绍及证明材料)。
3
近5年在清科或者投中排行榜至少两次排名前30位。
1.提供相关证书、奖杯照片或官网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4
引荐重大项目落户阳泉高新区并实际投资该项目。
1.提供阳泉高新区招商部门出具的引荐证明材料。
2.提供对该项目的投资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2、本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投标截止日前投标单位依法缴纳最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付相应的零报税报表;5、其他相关资料(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6、信誉查询: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以上证件要求带原件进行核查,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投标文件中仍须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
2.发售地点:(登录后查看);
3.发售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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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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