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儿童医院望江路院区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及监理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安徽省儿童医院望江路院区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及监理一体化服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儿童医院望江路院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发改社会函〔2024〕269号
1.4招标人:安徽省儿童医院
1.5项目业主:安徽省儿童医院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儿童医院望江路院区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及监理一体化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39号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7504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一号楼外科住院综合楼、二号楼内科住院楼、三号楼急诊留观病房楼、四号楼感染住院综合楼等,其中:1.改造病房455间,修缮老旧病房装修;2.改造适合儿童就医环境和无障碍就医环境;3.改善老旧建筑的供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4.优化外立面及门窗节能;5.相应医疗专项改造
2.7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2.85亿元。
2.8计划服务期:自项目管理及监理一体化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工程保修阶段结束,约3年。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及监理一体化服务,主要包括本项目建设内容中的前期阶段的手续办理、设计管理工作、造价控制、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管理、项目监理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160万元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须同时具备: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
2)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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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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