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九集镇中心卫生院南漳县九集镇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南漳县九集镇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襄阳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LC202405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4-2024-01459
3、项目名称:南漳县九集镇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1.28(万元)
6、最高限价:71.28(万元)
7、采购需求:
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所有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工程,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和缴纳社保发票(近三个月),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3)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襄阳市
3、方式:
现场获取,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
(1)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和身份证原件;
(2)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条件;
(3)以上证明文件在购买文件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襄阳市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襄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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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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