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XZP202411110037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利用污水处理厂水池空间位置布置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通过该装置发电并投入电网,并网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拟建装机容量不少于3.5MW的太阳 能光伏并网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 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拟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光伏系统设计单位应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注: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提供框架合作协议扫描件(合作协议有效期需 覆盖本项目建设期限)。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12 09:00到2024-11-18 17:30
获取方式: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电话微信报名须提 供上述资料电子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214: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11-2214:30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ZP2024111100379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电费单价优惠比例不超过原用电单价的85%
(四)最高限价(如有):电费单价优惠比例不超过原用电单价的85%
(五)采购需求: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详见采 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60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项目运 营期限为25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 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拟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光伏系统设计单位应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注: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提供框架合作协议扫描件(合作协议有效期需覆盖本项 目建设期限)。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口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 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2024年11月18日17:30。
(二)方式: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电话微信报名须提供上述资料电子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三)售价:2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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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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