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卷烟厂二库区物资部1号商标仓库配套安全设施改造招标
项目编号:GXTC-C-242904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昆明卷烟厂二库区物资部1号商标仓库配套安全设施改造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昆明卷烟厂二库区物资部1号商标仓库配套安全设施改造项目。
2.2工期:总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该工期要求包含国家及云南省规定的节假日及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周期等。本项目有阶段性施工的可能,开工后,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服务内容:①消防系统工程:昆明卷烟厂二库区物资部1号商标仓库原点位改造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更换智能应急照明系统、改造更换防火门隔断、维修调整室内消火栓系统,使该区域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保证消防安全,减少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可靠性,消除该区域消防监控盲区。②视频监控系统:昆明卷烟厂二库区物资部1号商标仓库整体委托给红云红河集团全资三产企业云南九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对外租赁,为以后能正常的对仓库进行使用,需对仓库内部加装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视频监控全覆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项目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48号。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3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
(2)专职安全员: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还须包括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中至少2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空(处)作业)。拟派高空作业人员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中至少1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人员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分别单独配备,并不得兼任其他工作岗位。
3.4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上信息由招标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现场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网站查询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8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3招标文件售价:¥3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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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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