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固体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JZFGG2024-6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固体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固体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固体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固体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要求,并能够承担本采购项目实施任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单位及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已移出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受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固体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7.1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期限:两年
(4)质保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7.2招标文件的获取
7.2.1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报名资料.
7.2.2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cn)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不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6)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截图;
(7)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表格格式自拟)。
7.3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
(2)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7.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融资担保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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