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市政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NJDXZB-202404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一、招标条件
本秦淮市政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南京秦淮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秦淮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在职职工、退休职工
(原事业身份)、在职职工子女的补充医疗保险。投保人数预计233人【在职职工68人,退
休职工(原事业身份)136人,在职职工子女29人(按男单女双原则)】。预计总投保费用
不超过45万元。最高限价:1900元/人/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秦淮市政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秦淮市政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一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和利润表或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
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分局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保险
许可证。接受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基本保险条款和名词释义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定的保险条款执行(提供承
诺书原件)。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采购不接受保险代理机构投标,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
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1309:00到2024-11-1917:00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614: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26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秦淮市政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京秦淮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秦淮市政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2、项目所在地:南京市秦淮区
3、项目概括及预算:南京秦淮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在职职
工、退休职工(原事业身份)、在职职工子女的补充医疗保险。投保人数预计233人【在职
职工68人,退休职工(原事业身份)136人,在职职工子女29人(按男单女双原则)】。预
计总投保费用不超过45万元。最高限价:1900元/人/年
5、服务期:一年(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一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每份100元人民币/标,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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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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