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振中高级中学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人
安阳市振中高级中学
受委托,就安阳市振中高级中学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JZ-029
2、项目名称:安阳市振中高级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00000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服务期限
1
安阳市振中高级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4800000
5 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安阳市振中高级中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基本服务要求”。
6、服务期限:5 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资格性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履约承诺函》。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履约承诺函》。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履约承诺函》。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北关区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500元
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 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 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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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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