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低温冲击镇痛仪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A2024-ZB11-06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低温冲击镇痛仪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5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正骨
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2024-ZB11-064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低温冲击镇痛仪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购置一台低温冲击镇痛仪,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等实施工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国内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
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
营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
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4、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
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或一
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
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
于 5 个工作日)。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
3、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
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购买磋商文件。
4、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高新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磋商开启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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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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