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香城中水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劳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成都香城中水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劳务外包项目,项目业主为成都香城中水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成都香城中水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劳务外包项目,涉及斑竹园再生水厂、马家再生水厂、军屯再生水厂、新繁再生水厂、新民再生水厂、清流再生水厂、木兰再生水厂、石板滩再生水厂、泰兴再生水厂、污泥资源化中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
2.2服务地点:各项目所在地。
2.3服务期限:1年
2.4比选范围:比选人根据相关工作需要,聘用相关劳务外包服务,主要职责根据比选人的岗位需求确定。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采购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必须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得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自2024年 11 月 14 日至2024年 11 月 20 日上午10:00- 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2比选申请报名购买比选文件时,应出示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3比选申请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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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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