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西北院中电建托克逊县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生产运行标识标牌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电建托克逊县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业主为中电建(托克逊)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生产运行标识标牌工程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具备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响应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县城以北30km的戈壁滩上
2.2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本项目风电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县城以北30km的戈壁滩上。场址海拔高度150m~550m之间,场址北侧起伏较大,南侧相对较平坦,场址开发面积约194.21km²。风电场场址东侧紧邻X079县道(库加依镇公路),南侧紧邻省道S301,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本项目一期计划建设一座100万千瓦的220kV升压汇集站并配套100MW/200MWh储能,同时建设100万千瓦风电场。
本标段为升压站生产运行标识标牌(50万的升压站)。
2.3工期要求
中电建托克逊县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生产运行标识标牌工程计划于2024年11月30日开工,2024年12月10日完工。具体以监理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
中电建托克逊县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生产运行标识标牌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厂现场安全生产标识实施手册》要求。
2.5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工程为中电建托克逊县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生产运行标识标牌工程(50万的升压站)。
本标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35kV开关柜、220kV升压站、生产场区内、站用变、厂用400V配电室、综合楼400V配电室、继保室、蓄电池室、储能、综合楼内等安全标示标志、设备设施标志、文化标志。
(2)若响应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工期要求,发包人有权调整响应人施工内容和合同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常驻服务机构、固定经营场所。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
3.1.4企业资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响应;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响应响应资格。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法定公休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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