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信息化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信息化标段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6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在项目建设阶段利用现有“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平台"为工程建设阶段提供管理服务,平台具有人员考勤、资料管理等功能。结合工程现地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施工单位在堤防重点防护段、水工建筑物等区域布置视频监控设备,视频数据接入“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平台”施工期视频监控设备完成对本工程建设阶段的图像信息采集监控,满足对施工现场人、物、机、生产等进行有效监督的需求。系统平台上在电子地图上显示监控设备的具体位置,需要查看工程现场情况时,可直接点击附近的摄像头进行查看施工现场实时动态影像。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建设期信息化工程。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标段建设地点:河北省永清县、广阳区和安次区。质量要求:优良。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信息化集成项目业绩(须同时含软件开发和硬件集成实施,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至本标段投标截止之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本标段投标截止之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11-1909:00至2024-11-25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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