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创业园食堂购买餐饮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HSZB-2024-3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理创业园食堂购买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等资金23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万元/年(据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理创业园食堂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理创业园食堂购买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格要求:投标 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 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并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有效期内):
3.2服务团队成员要求: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团队,拟派驻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应包括 项目食堂专职的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员)、厨师团队、库管人员、服务人员等;所有从业人 员上岗前均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派驻本项目的厨师须具有国家职业厨师资格证,以上所有 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项或以上按“6T”标准管理的学校 或国企或行政事业单位,食堂服务业务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证 明材料),并需提供食堂管理图片(前厅、后厨、食堂公示管理制度)及业主服务评价(需 加盖公章)等,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满足 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成立不足3年或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 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可提供距文
件递交截止日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 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提供承诺函。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中标(成交)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及食品安全事故,无行贿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提供书面声明)。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转租,若投标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 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照实际情况提供)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 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核查,如查询到中标 候选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存有异议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中标候选人配合答疑并 出具书面澄清报告,如若中标候选人拒不配合答疑,视为中标候选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5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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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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