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总行援疆产品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原银行总行援疆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对中原银行总行援疆产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范围及要求
2.1项目范围:援疆产品。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2.2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完成备货,并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日期进行送货。
2.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以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满足“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消费援疆行动的通知”推荐渠道名单相关投标人。(“推荐渠道名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截图)
(4)产品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需具备相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需获得所投产品授权或相应代理资质(可以为转授权),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含产品授权书或完整的授权链证明或业务合作协议等)。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需附开户许可证明)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任何欺骗、欺诈的行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7.2)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7.3)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具体查询步骤参考: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即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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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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