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视频监控、周界安全防范及门禁系统设备招标
一、招标条件
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视频监控、周界安全防范及门禁系统设备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850MW
范围:投标人应负责视频监控、周界安全防范及门禁系统设备和配件、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系统集成、联络会、图纸资料的提供、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设备和系统调试、现场安装指导、参加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设备的维修、同时负责本系统与其它系统接口的联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承包工程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1)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摄像头)应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且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完成招标项目的供货、调试及专业技术服务的能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海上风电项目视频监视系统运行业绩(成功可靠运行一年以上)。所投主要设备(摄像头)制造商应具有海上风电项目运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的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下午17:30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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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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