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七里海(中央绿廊水系工程)项目三标段松木桩施工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20

天津市七里海(中央绿廊水系工程)项目三标段松木桩施工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TD-BJ-2024-08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七里海(中央绿廊水系工程)项目三标段松木桩施工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宁投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七里海(中央绿廊水系工程)项目三标段松木桩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七里海(中央绿廊水系工程)项目三标段松木桩施工项目第一包;

(002)天津市七里海(中央绿廊水系工程)项目三标段松木桩施工项目第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七里海(中央绿廊水系工程)项目三标段松木桩施工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注: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b.网络中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内容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发布时间之后;

8、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

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受委托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002天津市七里海(中央绿廊水系工程)项目三标段松木桩施工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注: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内容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股东及出资

信息”为准,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发布时间之后;

8、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

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

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

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9、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受委托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2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13时30分

七、其他

7.1招标范围:天津市七里海(中央绿廊水系工程)项目三标段松木桩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7.3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且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7.4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2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5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7.6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获取:

7.7.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7.7.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7.3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受委托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7.8项目内容:天津市七里海(中央绿廊水系工程)项目三标段松木桩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9本项目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全国诚邀投标人。

7.10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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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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