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工人文化宫酒店式公寓劳务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西区工人文化宫酒店式公寓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47.311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天住领寓不动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西区工人文化宫酒店式公寓劳务服务项目,项目总采购预算约547.3116万元。服务范围:公寓建筑面积约2337.19平方米,为框架及砖混结构,共计73套酒店式公寓客房。服务内容日常前台服务、保洁卫生服务、大堂(夜间)管理服务、项目设备设施管理服务、库管与采购服务、信息化管理服务、安全管理与应急服务、异业合作、社区活动、负责购置项目所需的家具、家电及软装配饰等物品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西区工人文化宫酒店式公寓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西区工人文化宫酒店式公寓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2)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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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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