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钻探钻井液公司2025年度南苏丹水基钻屑(废液)随钻处理及修井废液处理相关技术服务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城钻探钻井液公司2025年度南苏丹水基钻屑及修井(废液)随钻处理,招标人为钻井液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城钻探钻井液公司2024年度南苏丹水基钻屑及修井(废液)随钻处理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南苏丹大先锋作业公司石油公司(GPOC)与长城钻探签订的水基钻屑(废液)随钻处理服务合同,后增加修井废液处理技术服务。合同期限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因政治局势原因甲方合同悬停,合同期限顺延至2026年9月2日。经测算,如公司自有废弃物处理队伍进行该项目技术服务,项目运行成本高于收入,且GPOC工作量不稳定,导致项目整体盈利不足。南苏丹水基钻屑(废液)随钻处理及修井废液处理相关技术服务项目采用技术服务外包模式,外包合同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因项目启动晚、甲方合同悬停等多因素影响,GPOC合同未执行完毕,为继续执行GPOC合同内容,需重新招标,由中标公司提供南苏丹水基钻屑(废液)随钻处理及修井废液处理相关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对南苏丹地区钻修井过程产生的钻屑(废液)按照甲方合同处置要求进行减量无害化处理。南苏丹水基钻屑(废液)随钻处理及修井废液处理相关技术服务,包含钻、修井废弃物的安全收集、板框压滤、净化处理等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所需相关人员、技术和处理设备、材料、设施等。
服务地点:南苏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在有效期结束前,新开的单井服务周期延长至施工结束为止。
预估工作量:预计2025-2026年度水基钻屑(废液)随钻处理技术服务14井次,平均2600米/井次,共计服务进尺36400米;水基修井废液处理技术服务3井次,共计修井废液240方;完钻后作业产生额外废液,预计废液2477方(以GPOC签单为准)。
年份
不含税金额(万元)
税率(%)
含税金额(万元)
2025
1079.53934
6
1144.3117
2026
1107.328019
6
1173.7677
预估金额:不含税2186.867358万元,税率6%,含税2318.079399万元
服务标准:根据南苏丹大先锋作业公司石油公司(GPOC)管理规定,减量无害化处理钻屑及废液,其它相关处理标准及日常作业必须满足合同要求。
招标范围:内容:对南苏丹地区钻修井过程产生的钻屑(废液)按照甲方合同处置要求进行减量无害化处理。南苏丹水基钻屑(废液)随钻处理及修井废液处理相关技术服务,包含钻、修井废弃物的安全收集、板框压滤、净化处理等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所需相关人员、技术和处理设备、材料、设施等。工作量:预计2025-2026年度水基钻屑(废液)随钻处理技术服务14井次,平均2600米/井次,共计服务进尺36400米;水基修井废液处理技术服务3井次,共计修井废液240方;完钻后作业导致废液处理量增加,预计废液2477方(以GPOC签单为准)。甲方不承诺工作量,实际处理量以甲方委托为准。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估算金额:
是否划分标段:
R不分标段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GWDC-NB-2024-ZJY-FR-00407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行业许可证及相关资质
明确国家强制性许可和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持有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无
具备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无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R否;
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无
4.其他资质:
无
(二)相关业绩及客户评价
1.须提供(1)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水基钻屑(废液)处理业绩情况汇总表;(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工程项目可提供工程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如未完工项目或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可提供合同和已完工部分工作量确认单)。
2.提供对应业绩的用户评价证明。
(三)有效性
参与投标的服务商须满足下列两种条件中的一项:
1.长城钻探公司库外服务商;
2.长城钻探公司库内状态为“合格”的服务商;
有效性以评标当日长城钻探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服务期限为1年以上,服务商考核评级需为B级及以上。
(四)法律要求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六)质量管理能力
需提交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HSE管理能力
需提交有效的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HSE管理体系文件。
(八)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记录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提供承诺,承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九)财务状况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
(十)禁止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十一)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十二)分包
分包要求:
R不允许分包
(十三)资料真实性承诺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三。
(十四)投标人履约承诺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四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十五)履约保证金提交承诺
是否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承诺:是
承诺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
履约保证金要求:
R要求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2%;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其他招标人接受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中标人应确保其履约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内一直有效;
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定正式采购合同前向招标人(或合同签约单位)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
(十六)人员要求
现场服务人员数量满足海外作业施工要求,并持证上岗,具备HSE培训合格证等,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人HSE证件及2024年七月,八月,九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
(十七)设备要求
提供一套水基钻屑(废液)处理全套设备以及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岩屑罐和挖掘机、发电机、油罐及配件等,配备实验仪器(含相应备件)、试剂及废弃物处理所需添加剂。乙方负责所属含处理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做好登记备案,并满足合同要求;设备出现非正常维修或者损坏,造成作业等停,甲方有权根据停工时长进行日费折算后,做出相应费用扣除;同时,因非正常停工造成甲方被罚款等其他经济影响,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按照甲方提供维护保养计划做好定期维护(甲方提供备件),并满足合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作业生产,造成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根据维护保养周期和备件数量,配备必要材料库房和电气焊维修工具等。含钻屑(废液)处理设备所需燃料柴油由乙方提供,用电所需柴油发电机以及发电机所需柴油均由乙方提供。含钻屑处理所需挖掘机、铲车等由乙方提供,乙方负责维护使用。乙方须提供设备清单,采购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如果是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及相关承诺扫描件。(十八)技术要求
1.执行的技术规范标准本工程执行的GPOC技术规范:Q/SY02011-2016《钻井废物处理技术规范》SY/T6629-2005《陆上钻井作业环境保护推荐作法》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项,若下列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序号参数标准1五日生化需氧量(BOD)<300mg/L2化学需氧量(COD)<500mg/L3总悬浮固体<400mg/L4Ca2+<700mg/L5浊度<75NTU6粪便大肠菌群(MF法)<5000个per100mL7pH6to98酚类<20mg/L9油和油脂<20mg/L10Mg2+<700mg/L11磷(P)总<1.0mg/L12温度不超过环境温度5℃2.总体要求:承包商应提供完整的设备、配件、工具、耗材、化学品和合格的服务人员,对GPOC钻修作业中产生的所有废液和钻屑进行闭环处理。此类设备至少包括钻屑及废液的接收和处理系统。接收系统应满足接收及存储作业现场排放的钻屑及废液的接收及缓存要求,避免在现场作业及转运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等问题,确保对作业周边环境的保护。处理系统应能将GPOC作业现场产生的钻屑及废液处理成满足甲方标准的终端固相及清洁的过程水,以便重复使用或达到甲方水处理标准,达到水蒸发处理的要求。承包商应通过实验室设施的实验测试,负责选择用于钻屑及废液处理的脱水化学品。根据GPOC的要求,承包商应对处理前和处理后的废物样本进行测试,以验证处理过程的有效性。3.现场转运与存储要求:(1)GPOC所属运输车辆进入井场前,乙方无害化处理负责人与甲方负责人共同核实运输车辆信息,做好物料信息登记。钻屑或废液运输车辆装卸完毕后,乙方负责将双方签字确认运输转运单存档保存,并接受甲方定期检查。GPOC运输车辆进入场站后,由乙方负责装卸和安全管理。(2)作业现场的钻屑及废液暂存地点,必须有防渗漏、防雨淋(防雨棚)、防倾倒、防外溢措施,避免发生污染事故。(3)无害化处理达标之后的钻屑及废液,由GPOC转运至指定地点存储或转运。4.无害化处置要求:(1)严格按照甲方合同要求和处置标准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钻屑必须达到甲方合同要求标准。(2)钻屑及废液交付后,乙方应按施工所在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合同标准以及规定的处置方案或者措施进行妥善处置,禁止使用钻屑固化及乱排、乱放不达标产水等合同规定工艺外的处置方式,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或受到GPOC或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全额赔偿。(3)乙方收集、贮存、利用及处置钻屑(废液)过程中,应根据所在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要求,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钻屑(废液)。
(十九)其他
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00至2024年11月28日23:59:报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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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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