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独山院区)弱电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独山院区)弱电工程项目已经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立项文号:宛发改审批〔2022〕185号,项目代码:2106-411300-04-01-445714,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南阳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独山院区)弱电工程
2.2项目编号:Q4113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七里园乡白塔村,规划七路以东、孔明路以西、规划五路以北、规划四路以南区域。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信息化基础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和机房建设)、医疗信息化系统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承诺及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发布之后)。投标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021年1月1日以来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单位行贿犯罪或个人行贿犯罪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中公司信息、股东及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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