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新城排水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怀柔区新城排水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BZZB-24-341),已由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怀柔区新城排水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怀柔发改(审)[2024]187号),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怀柔区,招标人为北京市怀柔区排水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名称:怀柔区新城排水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监理)
2.2本项目的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165.09(万元)
2.3项目地点及规模:怀柔区庙城再生水厂、污水泵站设备更新,对庙城再生水厂进行工艺,和仪表自控的设备更新;对22座污水泵站进行设备更新,主要包括高两河泵站、庙城泵站、桥梓泵站、沙峪口泵站、郭家坞1#~郭家坞6#、赵各庄泵站、西树行泵站、梭草泵站、四季中泵站、解村泵站、安备庄泵站、东庄泵站、示范区一支线泵站、岐庄泵站、秦家东庄泵站1#、秦家东庄泵站2#及杨宋泵站,同步安装配套设备设施。
2.4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1)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工艺设备拆除及更新、电气自控及仪表拆除及更新、屋面的拆除与恢复、人工倒水及清淤等的全部内容等全过程监理(包括设备监造)。(2)阶段范围: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3)工作范围: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完成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相关监理服务。
2.5其他要求:监理服务期:983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有与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5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6本监理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监理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5.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年11月20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6时00分,网络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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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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