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彰北光伏三期三号地水淹场区改造施工工程预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彰北光伏三期三号地水淹场区改造施工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彰北光伏三期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北部的阿尔乡镇,场区地貌单元为低丘沙地区域,平均海拔为230~249m。项目所属地区内无流域水系,仅零星分布小型水泡子,整个光伏电站区分为3个地块,一号地位于杜勒豪泡子,二号地位于杜勒豪泡子南侧的小丘沙地中,三号地位于马家泡子中。一号地和三号地原为水泡子,但由于项目建设前降水减少,泡子内水位持续下降,一号地已经完全干枯,三号地内仍有部分积水,二号地地势较高且位于沙地,排水条件较好,不受水患影响。
三号地原始地貌为水泡,地势低洼且呈碗型。2022年5月至11月,彰武地区受连续强降雨影响发生洪涝灾害。8月下旬光伏三期三号地场区全部积水,目前采取排水方式控制水位,但水淹电缆问题不能解决、设备仍然存在水淹风险,目前已开展可研方案编制,计划开展三号地改造的施工工程预招标工作。
招标范围:
(一)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改造涉及的材料采购、土建施工、安装施工、场区排水、检测、试验、调试、验收、试运、质保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施工材料的采购(含材料供货、验收、运输、装卸、保管、倒运等)、场地平整、施工机械进场道路的修筑,为实现本工程安装改造所需的围堰及降水排水或除冰措施,原始光伏组件、支架的拆除,原箱变基础的拆除及倒运,支架的角度调整及打孔、光伏支架的水泥浆灌注及抱箍的安装,逆变器汇流箱的拆除与安装,直流电缆的拆除与安装及相关电缆终端的制作与安装,电缆桥架及其接地系统的材料采购与安装,箱变平台及基础的安装和施工材料采购。电缆附件的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场区围栏,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的检测、安装、试验、调试。光伏场区围栏的整改及材料供应。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安全文明标准化。组件的倒运及看护,甲供材料的卸货等。
(2)集电线路工程:电缆敷设和接头的安装制作,集电线路系统所有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调试、试验(含耐压试验、局放试验等)、试运行等全部工作,确保集电线路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投标人需综合考虑所有拟建场区位置及地形,合理布局集电线路。
(3)道路工程:无。
(4)完成项目的安全性评价、安全文明标准化、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等〕,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除特别说明由招标人负责之外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人负责。
(6)特别提醒事项及招标范围补充:
在本工程光伏组件、电力电缆、逆变器、汇流箱等电气设备拆除的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如因施工单位拆除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损失,对损坏设备进行采购更换。
请施工单位综合考虑本工程光伏支架因锈蚀构件变形等原因导致的拆卸困难,综合考虑光伏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因构件变形导致的安装困难。施工单位应综合考虑拆除工程中的螺栓损耗,并自行购买相应缺少的螺栓,报价包含在安装费中。
施工单位应特别注意拆除的组件应有妥善的存放位置。
施工单位应特别注意,拆除的接地小线因老化问题可能不能利旧,如需重新采购,此部分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
特别注意项目设备(汇流箱、逆变器、箱变,以及电缆缺少)的原本已经损坏的标识牌需由施工单位重新制作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除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施工项目及材料,本工程设备提升治理中,为恢复该项目原有设计功能所需的零星物资消耗(如穿线管、葛兰头、设备原有接地线、线缆标牌等)以及必须的附属安装施工(如穿线管安装、接地线安装、标牌安装、光纤熔接等)不在单独列支费用,包含在施工总价中。
施工单位提供冬施专项方案和分项报价,如不发生冬季施工和少量的冬季施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分项报价据实结算。
本工程最终采用清单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未发生的项目不予结算。发生的项目按照单价乘以最终工程量计算,单价不进行调整。
(二)包括的工作
1.永久工程的采购、施工范围。
(1)光伏场区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等。
(2)电气接线及调试,通信系统的接入。
(3)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
(4)安全设施、环保、水保、消防、职业卫生、并网验收、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工作。
(5)建筑、安装、调试及验收方面:
本工程调试、试验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工程所有单体调试及系统调试(包含与调度对调部分)、通信系统的调试,接地系统的试验与调试。。
本工程验收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试运行、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防雷、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编制、实施及验收。
(6)设备、电缆及工程辅助材料采购方面:
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外,承包人范围包括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所有的设备和材料。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
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12月25日开工,2025年2月25日竣工,总工期2个月。具体以招标方实际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彰北光伏三期三号地水淹场区改造施工工程预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1名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如果是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住建部官网下载的电子证书,签名及有效期均满足住建部相关要求)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光伏施工工程,须附合同影印件,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项目经理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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