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政务新媒体宣传服务采购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锦江区政务新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0000,招标人为成都市锦江区融媒体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项目共计1个包,采购锦江区政务新媒体宣传服务。(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江区政务新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江区政务新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无8、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5日23时59分
线上报名流程详见附件;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经办人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信息错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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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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