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曙光乡鸡街村委会蒜头果新植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JY-2024-11094;
项目名称:广南县曙光乡鸡街村委会蒜头果新植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000.00 元;
最高限价:299000.00元;
采购需求: 实施蒜头果新植598亩,具体采购需求见第五章;
服务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本项目不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声明)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1-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 或单位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承诺,(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复印件) ;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或承诺):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查询结果为准);
1.6.2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文山市
方式: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磋商报名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资料不齐的供应商不能参与磋商。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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