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绿色环保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污泥)运输服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绿色环保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污泥)运输服务采购,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绿色环保科技(无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无锡市
2.2 项目规模:预处理含重金属污泥 50000 吨/年,含水量约 70%。
2.3 服务期限:计划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含重金
属污泥危险废物(包装形式:吨袋)运输、装车、卸车、堆垛、码放(涉及叉车由招标人提
供)等,污泥预估量约 50000 吨,含水量约 70%。本次招标推荐方式为入围式,选择两家
中标候选人签署合同,以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主,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辅。第一中标候选人取得
总预估运输车次的 70%,余下的 30%预估运输车次归第二中标候选人。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有资质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投标文件中至少提供荷载量≥20 吨或≥30 吨的车辆行驶证一本,至少提供两名危
险品驾驶人员驾驶证,至少提供两名押运人员押运资格证书,至少提供一名叉车作业人员资格证。且须在江苏省危险货物动态管理系统中备案,在发生危险货物转移时,可以选择到单位和对应的车辆、人员信息。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个已完成或正在履约中的货物运输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 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 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 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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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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