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人民法院档案室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人
长岭县人民法院
一、项目概况
长岭县人民法院档案室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ZYZB-2024-103-FW
项目名称:长岭县人民法院档案室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879.00元
最高限价:181879.00元
采购需求: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申请人经营范围须涵盖采购项目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
近一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投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月纳税及社保缴费证明;
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法定代表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代理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需加盖公章(鲜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3:00(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3: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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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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