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48个点位)招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河东新区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48个点位)(项目名称)已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东区发投【2023】0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市灵山园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宁市灵山园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东区发投【2023】042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是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
2.2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投资额约为50950013.07元 总建设规模充电桩约640个(7KW/356个,120KW/284个),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各方资质认定以联合体分工要求为准。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责任。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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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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