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非自动评审集团高速公路实时运行车辆状态感知试点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集团高速公路实时运行车辆状态感知试点工程施工(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路网运营管理公司以赣交投路网科技字〔2024〕24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分别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东管理中心。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适应江西省“交通强省”的发展需求,省交通投资集团根据全国高速公路最新技术应用情况,试点通过基于雷达、射频、视频技术融合等技术,对车辆通行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与模型搭建,实现高速公路运行车辆动态实时状态感知,从而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现选取南昌东管理中心所辖G70福银高速乐温段南新互通至昌北机场互通段K0+000至K10+000,长10Km做为高速公路实时运行车辆状态感知试点工程。建安费约892.8528万元。
2.2技术标准
依据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规范建设。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辖段内福银高速乐温段南新互通至昌北机场互通段,K0+000至K10+000,长10Km高速公路实时运行车辆状态感知试点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施工主要内容有:在试点工程路段完成监控系统、外场设备以及辅助设备设施的安装、拓展服务平台软件的调试运行等。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GZSD-2024标,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表7。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缺陷责任期以标段实际交工日开始计算),保修期:5年。试运行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一~附表六,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机电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当年未参与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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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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