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招标
1、招标条件本项目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备【2024】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7349.9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它资金:7349.96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81.096公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建设规模为81.096公里,对城市旧供水管网设施进行改造,其中改造市政道路旧管网1.502公里,里巷道路旧管网79.594公里,换闸70台,户管改造1万具,总投资额7349.96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变更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建设规模为42.45公里,其中改造市政道路旧管网0.856公里,里巷道路旧管网41.594公里,换闸2台,最大供水管径为DN600,本工程不含泵站。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总投资额36.12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5年03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5年03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进行项目关注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招标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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