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环氧衍生物项目(施工)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环氧衍生物项目已由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以项目代码2305-330257-04-02-50748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84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4211万元,建设规模:6万吨环氧衍生物(新建9条生产线及配套公辅设施,年产6万吨环氧衍生物产品,主要包括碳酸乙烯酯、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脂肪酸聚氧乙烯酯、脂肪胺聚氧乙烯醚、嵌段聚醚、聚醚多元醇、丙烯酸羟乙酯、聚碳酸酯多元醇等,共计18类产品。),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海北路2588号。
2.2招标范围:环氧衍生物车间(四层)、甲类仓库、废气处理站、丙类仓库二(二层)、装卸站台一、原料罐区三、原料及产品罐区三、原料罐区四、循环水站、变电所、中控室、公用工程等全厂围墙外一米以内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建安工程,包括工艺、设备、储运、全厂外管、电气、电信、自控、建筑、结构、总图、消防、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01752926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施工工期360日历天(水联动试车完成)。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环氧衍生物项目(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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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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