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肥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业主为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场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合肥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园区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在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投资建设的并网型光伏电站,利用合肥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屋顶及新建车棚敷设单晶硅光伏组件,投标方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施工,本项目安装总容量直流侧不低于1500kWp。本站建成后以4回线路将分布式光伏系统就近接入配电室低压侧0.4kV母线。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模式。以最终国网批复为准。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厂房面积(m²)
屋顶类型
1
合肥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厂房
9048
彩钢瓦屋顶
2
空地
500
车棚
2.3最高限价:人民币375万元(综合单价2.5元/Wp)(含税)
2.4计划工期:本项目自招标方发布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概述(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办公、生活、用电、水等临建设施;所有临时场地租赁等;电力接入方案申请及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招标
方配合);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工程施工;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采购、
项目质保期服务及技术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并网所需所有的物资及工作均属于投标方工作范
围,投标方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项目屋顶租赁、工程监
理由招标方负责。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人员担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2)设计负责人要求:/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可以兼任。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承建的已完工的单个项目安装容量不少于1500k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内容。②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由联合
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须提供合同协议、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
工单位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或项目部章))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已完工证明加盖合同甲
方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3.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2)、(3)项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3.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1)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投标事宜、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要求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
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方式:(登录后查看)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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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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