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牤牛河流域河道治理工程拆除工程-2标段-招标
(招标编号:TC2418LM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丰台区牤牛河流域河道治理工程拆除工程-2标段(招标项目编号:TC2418LM8),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恒盛宏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项目2标段拆除面积约21810平方米。最终拆除面积以实际发生
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丰台区牤牛河流域河道治理工程拆除工程-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丰台区牤牛河流域河道治理工程拆除工程-2标段:
1应具有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
还应进行外省市企业进京备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八年具有至少一项拆除工程的服务经验;
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设备能力和人员;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
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无不良行为
记录;
8拟派拆除工作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网上领取,领取方式详见补充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线下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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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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