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至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9,143,20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至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143,20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至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143,208.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约定进场服务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申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则视为符合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至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应为填写“物业管理”或“(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并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十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至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一”提供《投标函》,对应内容为《投标函》的第十条和第十一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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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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