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江海村2024年水泥路面修复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石港镇江海村2024年水泥路面修复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江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江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江海村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通州区石港镇江海村2024年水泥路面修复工程,投资约5.4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5.45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通州区石港镇江海村2024年水泥路面修复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含混凝土道路拆除及新建、标志板安装及混凝土管安装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企业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提供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招标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2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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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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