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高新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09-510132-04-01-793087】第FGQB-02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高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清凉社区3组,养正社区12组(工业园区),规划地块西至新材十七路道路红线,东至龙溪河,龙溪河东侧为新材十五路,南、北至市政规划道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铁高新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构)筑物屋顶和厂区拟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及其配套储能电站、光伏车棚、光伏路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能源综合管理平台等设施的报批、建设、备案、电网接入,光伏电站合同期内管理、运营、维护维修等内容。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中铁高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只提供建(构)筑物屋顶及场地,不投入资金,由中标单位全额投资并全面负责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的报批、建设、并网发电,以及电站合同期内管理、运营、维护维修等内容,并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工期180日历天,服务运维周期25年;
2.4招标范围:中铁高新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构)筑物屋顶和厂区拟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及其配套储能电站、光伏车棚、光伏路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能源综合管理平台等设施的报批、建设、备案、电网接入,光伏电站合同期内管理、运营、维护维修等内容。
2.5质量标准:
2.5.1施工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2.5.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本项目所涉及的光伏组件、逆变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支架材料等相应附件可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后期涉及到的装卸运杂费用(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费用)、包装、技术服务、利润、出厂检验、各类税费(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均包含在项目的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为投标人全投资模式,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及以上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2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3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财务能力,保证后续项目投资持续发展;为确保投标人具备自行建设、运营本次投资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提供1000万元银行资金证明资料。(如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提供的授信文件等证明文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3.4投标人须具备成熟的分布式电站建设经验,具备独立统筹电站建设全过程的能力,能够提供分布式电站从投资、备案、采购选型、建设、并网发电及后期运维等全生命周期任务(投标人自行承诺);
3.5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须有已建成工商业屋顶分布式电站业绩,并网项目总容量≥5MW;并提供施工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7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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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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