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旺新城兰芳园、竹芳园电梯更新改造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都旺新城兰芳园、竹芳园电梯更新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1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誉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都旺新城兰芳园、竹芳园电梯更新改造,计划更新改造电梯38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都旺新城兰芳园、竹芳园电梯更新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都旺新城兰芳园、竹芳园电梯更新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须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
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13时30分.
七、其他
7.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7.2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3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到2024年11月28日(9:00—12:00,14:00—17:00);
7.4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
7.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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