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烟草公司绵阳市公司盐亭分公司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监理服务招标(第二次)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四川省烟草公司绵阳市公司
招标
四川省烟草公司绵阳市公司盐亭分公司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监理服务招标(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烟草公司绵阳市公司盐亭分公司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5-510723-04-01-625500】FGQB-005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烟草公司绵阳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烟草公司绵阳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盐亭县新城区红光大道(新车站旁)。
2.2、建设规模:新建经营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273.68平方米,结构形式为3层框架结构,建筑规划高度14.8米,以及建设相应配套设施(包括围墙、绿化、总平工程、电气工程等)。
2.3、计划工期:38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和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2021年10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监理服务项目的施工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禁止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4.1 截止本项目公开招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4.2 截止本项目公开招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止本项目公开招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或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涉及行贿行为的投标人;
4.3 投标人具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成都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绵阳市。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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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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