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叶塘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24

兴宁市叶塘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

详见内容

项目概况

兴宁市叶塘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9FY776

项目名称:兴宁市叶塘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993,786.912

说明: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服务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兴宁市叶塘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服务需求或服务要求:

招标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4.1本项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4.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及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原件备查);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3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1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6号)等。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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