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2024年银医合作项目包件1: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2024年银医立式自助服务一体机、挂壁式自助机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2024年银医合作项目
包件1: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2024年银医立式自助服务一体机、挂壁式自助机采购项目
招标
(招标编号:LXZB[2024]SH009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2024年银医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参与任一标段或同时参与两个包件(标段)。包件(标段)一: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2024年银医立式自助服务一体机、挂壁式自助机采购项目,拟采购立式自助服务一体机20台(预算单价:4.8万元/台,预算总价:96万元)和挂壁式自助机70台(预算单价:3万元/台,预算总价:210万元)。包件(标段)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2024年银医电子认证系统高可用扩容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电子签章系统、移动安全认证服务、手写签名服务、证书管理系统、小程序研发、患者手机签名模块、签名功能升级等,标段最高限价8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2024年银医立式自助服务一体机、挂壁式自助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2024年银医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罪、串通投标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投标人须承诺:1)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清退及负面供应商清单。(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请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现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等信息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没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专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立式自助服务一体机、挂壁式自助机)的制造商或其委托的代理商。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说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有关证明资料均应加盖公章,所提供承诺书均应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到2024年11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第七条,1.获取方式”中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具体详见当日会务安排)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具体详见当日会务安排)
七、其他
1.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报名地址:上海市。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见本公告“第七条,2.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中规定。
2)邮件获取。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候!
邮件发送报名资料需为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为1个PDF,需清晰。(注: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号-投标人全称-报名材料;邮件正文同步需发送以下信息: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手机;E-mail。)(纸质资料在收到审核通过回复后快递至招标代理单位)
(注:如遇部分企业邮箱无法发送邮件至163邮箱等情况,请将邮件发送至邮箱,但请注意该邮箱单封邮件附件最大为30MB。)
(请各潜在投标人发送报名资料后密切关注邮件回复情况。)
2.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含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制造商声明(加盖公章);
4)制造商授权扫描件(如有)(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资料及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
(请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其他条款提供对应的查询截图、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承诺书等)(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800元/套/包件(标段),现金或转账均可,售后不退。(递交报名资料前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递交时间建议在工作时段进行: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
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所有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提供二份),原件备查。如有缺漏,其报名将被拒绝。代理机构仅对投标人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若购标人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注2:资料审查,是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是否齐备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报名资料齐备,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为准。
注3:报名资料作为投标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后续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将资格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导致废标。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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