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立法服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立法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ZC-2024-11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0000.00元
最高限价:34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包预算(元)
包最高
限价(元)
1
1包
《洛阳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咨询
1
项
195000.00
195000.00
2
2包
《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立法咨询
1
项
145000.00
145000.00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内容: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立法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本项目法律条文正式出台为止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10.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包
1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2.投标有效期: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年检合格的国家行政管理主管部分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3.1.法定代表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委托代理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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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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