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C区(一期)项目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C区(一期)项目设计已由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文件,邢东新批投资[2024]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科荣曜(河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科荣曜(河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为15737.54平方米(约23.61亩),总建筑面积约53509.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216.2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4616.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292.83平方米。新建-1+9F工业厂房1座、门卫及地下车库出入口;建设室外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绿化、道路及铺装等工程。配套环保、安全等设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3年(2021-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00:00至2024-11-29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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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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