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新能源公司、上电新达下属场站建筑物维修框架(2年)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
工期要求/
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新能源公司、上电新达下属场站建筑物维修框架(2年)
1批
上海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电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电站房屋维修、屋面维修、钢结构维修、道路、地基基础等维修框架。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二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陕西省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新能源公司、上电新达下属场站建筑物维修框架(2年)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及以上建筑物维修、修缮项目或同类项目业绩,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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