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16站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16站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
1.2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16站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技术服务采购计划经批准,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备注
1
西安局16站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技术服务
1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服务地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今)的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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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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