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汇好花园小区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QZG-2024-1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拜城县汇好花园小区物业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万元,招标人为阿克苏仁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拜城县汇好花园小区物业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拜城县汇好花园小区物业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8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售价:¥30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11时00分
七、其他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 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 ),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①自然人投标的,证明材料 须由本人签字;②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包含投标截止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或审计 报告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 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 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 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 单位社保明细、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如个体 工商户参与的提供经营者或被委托人的个人社保明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声明函》;提供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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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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